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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13:20:52    浏览:4791

根据《2021年运城市盐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体检与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一、 体检

 1、报到时间、集中地点

 报到时间:202112217:157:30

 集中地点盐湖区委(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46号)

 2、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332/人,请考生自备零钱)

 3、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身份证及体检费用。

参加体检考生将行程码和防疫绿码彩色打印出来随身携带。

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考生未按时报到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集中保管。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为便于工作,体检全程谢绝考生亲属陪同,请理解支持。 

4、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复检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区公开招聘领导组提出复检申请,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注意事项

体检前请您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

体检当日请空腹、禁食,勿饮水、勿服药。

怀孕的女性,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线检查;女士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参加体检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察

考察对象于122117:00前联系盐湖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妥档案调阅手续。 

电话:0359-8690016

考察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盐湖区委组织部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9-2022054



附件1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考察登记表



运城市盐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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