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二〇一二年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不断满足农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通过笔试加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80名。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优化充实医护人员队伍,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岗位计划
医护人员岗位共80个。其中:
1、乡镇卫生院医生(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岗位14个、护理岗位28个。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岗位8个、护理岗位16个。
3、区人民医院医生(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岗位4个、护理岗位10个。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自愿到边远农村和山区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医疗工作的身体条件。
4、报考区人民医院医生应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临床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以后出生)。
5、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应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临床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后取大专亦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在医改时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临床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即可,不受户籍限制,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以后出生)。
6、报考乡镇卫生院医生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以上资格、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临床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后取大专亦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并在医改时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小集体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临床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即可,不受户籍限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不超过30岁(1982年以后出生)。
7、报考区人民医院的护理人员应具有盐湖区户籍(户口登记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8岁(1984年以后出生)。
8、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护理人员应具有盐湖区户籍(户口登记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8岁(1984年以后出生)。
五、待遇及管理办法
试用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区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正式入编、工资及聘用手续。区人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入差额事业编制;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入全额事业编制。
六、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政府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1、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4月26日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报名)
4、资格初审:4月18日—4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
地址: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府街 运城日报社东200米)
联系电话:8674777
⑴、携带网络《报名登记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盐湖区户籍的还需交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现场照相。
5、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5月3日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
6、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2年5月10日
地点: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领取)
第二阶段:
此次招聘考试,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本次招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之和。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聘用。
笔试内容:临床专业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护理专业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笔试成绩七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申请查分或向区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359—2278563(区监察局)
2、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岗位计划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自高向低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交验下列材料:
⑴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⑷档案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及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公示七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3、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基本操作、实践技能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区人社局网站及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总成绩公示。
4、体检
对按岗位计划数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报考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委区政府公示栏、区人社局网站及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如因故被取消资格,按报考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以外,被取消资格的,不予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区人社局正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七、下列人员不予聘用
(一)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三)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四)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八、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泄露考题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2、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解释。
九、公开招聘领导组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开招聘领导组。
组 长:董稷强(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文波(区人社局局长)
马秋来(区财政局局长)
焦力争(区编办主任)
李福胜(区监察局局长)
董晟安(区卫生局局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文波(兼)
运城市盐湖区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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